服务指南(2023)| 单位注销登记

2023-03-31 阅读次数: 450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2023年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原医保服务事项进行了变更、新增和合并,目前为41个经办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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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单位注销登记

本期就来给大家讲讲“单位注销登记”该如何办理~

适用范围

已办理参保登记并已被设立机构或法院批准合法注销的单位。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办理条件

1.单位被设立机构注销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或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

2.单位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办理注销:(1)无欠费;(2)无正常参保人员;(3)无正在享受待遇人员。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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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拉到文后即可查看我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详细地址)

网上申报:

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

在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受理

(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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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

(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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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复核

(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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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即时)


办理程序:

1.受理。企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业务经办。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单位是否欠费、是否有正常参保人员及正在享受待遇人员等情况。

3.业务复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及单位情况进行复核。

4.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单位注销登记反馈表》。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常见错误示例

1.《单位注销登记表》中未填写批准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等文件名称。

2.《单位注销登记表》中未填写单位经办人及电话和单位负责人。

3.单位未缴清医疗保险欠费。


常见问题解答

参保单位注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参保单位注销需提供材料如下:(1)《单位注销登记表》,收原件;(2)审批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律文书,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或宣布终止的文件,收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