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单位职工个人可以放弃社保缴纳吗?

2017-10-17 阅读次数: 3943

  现在法律提昌人人参保,在合肥一般正规的公司都会帮助员工缴纳当地的社保的,让员工享受社保待遇。社保大家都知道它是职工个人与企业单位共同承担费用的。在合肥个人每月都要出三四百的社保费用,有些人就认为买社保都是60岁退休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这个时间这长了,能不能自愿放弃社保缴纳呢?下面【远创人力集团】社保代理小编就和大家针对这个问题讨论下。

  一、企业职工个人能否可以放弃社保缴纳吗?

  现在很多年轻觉得社保都是要等退休后才能享受待遇的,我还是趁着年轻多挣钱不买社保了。其实职工是不可以放弃社保的。

  根据《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社保法》也有相关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的确立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

  二、职工放弃社保对于企业有什么影响。

  劳动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工伤赔偿无法避免。如果企业没有为员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这此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发生工伤的,那么员工的工伤费用将由企业支付全部。

  三、职工放弃社保签订保证书是否有效。

  很多企业HR认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只要签订保证书就可以了,其实企业的做法并不高明,因为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从法律规定来看,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